废乳化液回收后处理过程中分离出来的废油,可以再生回收。由于乳化液回收后在生产使用和破乳过程中,乳化剂受到一定损失,废油再生时需给与补偿。将在破乳过程中保存下来,并受到变型或分解了的乳化剂需要重新还原,使恢复成为亲水性的乳化剂。此外,还需要适当加些稳定剂等。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进行废乳化液回收再生。 (1)脱水:破乳后的废油中带有一定水份,其含氯量也较高。这些氯化物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因此,需将水份排除干净。 (2)加碱:废乳化液回收后添加30%浓度的碱液,用量在3—6%左右。过量时可用适量的油酸给予调整,pH值控制在8—9之间,使其恢复乳化性能。 (3)添加乳化剂:一般先添加兼有清洗能力的乳化剂,三乙醇胺油酸皂用量为4.6%,然后,再添加石油碳酸钠6.1%的乳化剂。 (4)添加稳定剂:乙醇有扩大乳化范围的性能,因此,添加适量的乙醇可增强乳化剂的效果。一般添加量在1%左右。 (5)其它:废乳化液回收后通过添加润滑剂—机油添加量为7.6%,添加防锈剂—石油磺酸钡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