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炭黑用焦化原料油装置优化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炭黑用焦化原料油装置优化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日照海右化工产业园区临港路西首北侧,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863355546 |